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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黄金市场
来源:| 作者: | 点击次数: | 发布时间:2008-7-22 12:02:07
全球主要黄金市场
黄金市场是买卖双方集中进行黄金买卖的交易中心,是各国完整金融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按黄金市场所起的作用和规模划分可分为主导性市场和区域性市场;按交易类型和交易方式的不同可分为现货市场和期货市场;按有无固定场所划分可分为无形市场和有形市场;按交易管制程度划分可分为自由交易市场、限制交易市场和国内交易市场。一般来说,黄金市场的建立和发展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如发达的经济条件和完善的信用制度;实行自由外汇制度,允许黄金自由买卖和出入;有健全的法制环境、稳定的政治经济环境;良好的软硬件环境、交通便利、基础设施完善等等。 从地理位置上来看,全球黄金市场主要分布在欧洲、亚洲和北美三个地区。欧洲以伦敦、苏黎士黄金市场为代表;亚洲以香港和东京为代表;北美则以纽约、芝加哥为代表。全球各大黄金市场在时间上形成东京、香港、伦敦、纽约(芝加哥)24小时连续不间断的黄金交易。伦敦每天上午10:30的定盘揭开金市的序幕,随后纽约、芝加哥等陆续开盘。在伦敦下午定盘价后,纽约等市场仍在交易中,此后香港也加入进来。伦敦的尾盘会影响美国的早盘价格,而美国的尾盘会影响到香港的开盘价;香港的尾盘价和美国的收盘价又会影响伦敦的开盘价,如此循环。当然,全球黄金市场的定价中心仍然是欧洲和北美,亚洲市场的波动总体上只是欧美市场的“影子价格”。随着中国经济实力的逐步增强,以及黄金期货等新兴黄金投资品种的推出,相信中国国内的黄金投资热潮将逐步对世界黄金市场的定价机制产生影响,进而取得更大的话语权。 从交易模式来看,伦敦、苏黎世、美国、香港和东京等黄金市场各有特点。有现货与期货、交易所与做市商、银行间与个人投资者等多方面的区别。这些区别不仅仅是各个黄金市场本身长期发展演变的结果,同时也是各国需求结构、法律环境、监管体系、金融政策等在交易模式上的综合体现。 伦敦黄金市场 伦敦是世界上最大的黄金市场,其发展历史可追溯到三百多年前。1804年,伦敦取代阿姆斯特丹成为世界黄金交易中心。1919年伦敦金市正式成立,每天进行上午和下午的两次黄金定价。由五大金行定出当日的黄金市场价格,该价格一直影响纽约和中国香港的交易。狭义地说,伦敦黄金市场主要是指伦敦金银市场协会(London Bullion Market Association,简称LBMA),该市场不是以交易所形式存在,而是OTC市场。LBMA充当的角色是其会员与交易对手的协调者,其主要职责是作为时常与规则制定者之间的桥梁,通过其职员及委员会的工作,确保伦敦始终能够满足世界金银市场革新的需求。其运作方式是通过无形方式-会员的业务网络来完成。LBMA的会员主要有两类:做市商和普通会员。做市商目前有9家,均为知名投行,如巴克莱银行、德意志银行、汇丰银行、高盛、JP摩根等。 a、监管部门:英国金融服务局(www.fsa.gov.uk)。 b、相关行业组织:伦敦贵金属市场协会(LBMA) (http://www.lbma.org.uk/core_page.html)和英格兰银行。 c、管理法规: (1)英国金融服务局关于金银管理的规定,以及金融服务法、证券法规中有关金银交 易的规定。 (2)伦敦贵金属市场协会章程及有关法规。 (3)伦敦贵金属市场交易规则。 d、市场特点: (1)典型的以伦敦贵金属交易市场为核心,以英格兰中央银行为储备机构的市场交易 机制管理体系。 (2)拥有金融性黄金和商品性黄金的完整运行体系。 (3)是世界各地官方黄金交易的主要市场。 e、管理模式: (1)国家设立的金融服务局按照国家管理金银的法规,负责黄金事务的管理和监管其下伦敦黄金市场的经营管理,英格兰中央银行负责国家储备黄金的管理。 (2)国家储备的货币黄金通过伦敦黄金市场进行买进、卖出调剂。由英格兰银行代表国家运作。 (3)伦敦贵金属市场协会通过出资协议、交易规则、协会章程、交割规则、结算规则等法规负责交易所的运作与管理,提供交易的保障并负责监管。 以做市商为主体的场外交易构成了世界第一大黄金市场—伦敦黄金市场,其黄金交易是主要通过以五大金商为首的做市商完成。做市商在提供黄金市场的流动性、提高市场交易效率、转移和分担风险,促进市场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与以美国黄金市场为代表的交易所模式不同,交易所的黄金交易主要通过集中撮合成交,而做市商模式则是各做市商根据各自的实力和经营状况报出买价和卖价,交易更加灵活,黄金的纯度、重量、交割的地点都可由客户选择。 另外,做市商直接面向机构与个人投资者报价,并以延期交割的形式,在现货商品黄金市场基础上构建了一个以金融投资性的黄金市场。所谓延期交割即是投资者无须交收现金即可买卖黄金,以支付利率等方式获得持仓展期,并在恰当实际通过反向平仓操作兑现获利,而通常并不交割实物黄金。这一灵活的交易模式使得伦敦黄金市场成为机构与个人投资者投资黄金的绝佳选择,也让伦敦黄金市场成为一个市场主体遍布全球范围,交易规模最大的黄金投资市场。 f、伦敦黄金交易规则: (1)伦敦金以美元标价,以英制盎司为计量单位。黄金报价以道琼斯国际报价为准,主要依据伦敦市场的现货黄金价格。一盎司等于31.1035克。每日盘价为***美元/盎司。例如,大盘标出790.50的数字,即为每盎司黄金 790.50 美元。 (2)伦敦金最低交易量为一手/一张合约/一单。一手为100盎司,约等于三公斤黄金。 (3)保证金交易。只交少量保证金,即可进行大额交易对中小投资者是一个机会。 (4)可以双向交易,既可买涨,也可买跌。既可以先买,也可以先卖。因此无论金价如何波动,投资人始终有获利的空间。 (5)实时买卖。只要处于全球交易时段内,就可以即时完成交易。由于是做市商制度,因此不存在是否有人接单的问题,不像国内股票那样会被套牢。 苏黎世黄金市场 苏黎士黄金市场是二战后发展起来的世界性黄金市场。瑞士特殊的银行体系和辅助性的黄金交易服务体系为黄金买卖者提供了一个既自由又保密的环境。瑞士与南非也有优惠协议,获得了80%的南非金,前苏联的黄金也聚集于此,使得瑞士不仅是世界上新增黄金的最大中转站,也是世界上最大的私人黄金存储与借贷中心。苏黎士黄金市场在世界黄金市场上的地位仅次于伦敦。 苏黎士黄金市场没有正式组织结构,由瑞士三大银行:瑞士银行、瑞士信贷银行和瑞士联合银行负责清算。三大银行不仅可代客户交易,而且黄金交易也是这三家银行本身的主要业务。苏黎士黄金总库(Zurich Gold Pool)建立在瑞士三大银行非正式协商的基础上,不受政府管辖,作为交易商的联合体与清算系统混合体在市场上起中介作用。 苏黎士黄金市场无金价定盘制度,在每个交易日特定时间,根据供需状况议定当日交易金价,这一价格为苏黎士黄金官价。全日金价在此基础上的波动无涨停板限制。苏黎士金市的金条规格与伦敦金市相同,可方便参与者同时利用伦敦市场,增加流通性。其交易为99.5%的成色金,交割地点为苏黎士的黄金库或其他指定保管库。 a、监管机构:瑞士黄金市场的监管单位是公私合股的瑞士中央银行部门,瑞士国民银行(http://www.snb.ch/e/index3.html)。 b、相关自律组织:由瑞士银行、瑞士信贷银行和瑞士联合银行协议设立的苏黎世黄金总库。 c、管理法规: (1)瑞士国民银行金银储备管理的法规。 (2)苏黎世黄金总库组织与瑞士国民银行制定瑞士苏黎世黄金交易市场的管理规则、章 程及配套法规。 d、市场特点: (1)瑞士黄金市场的基础是瑞士的私人银行体系和辅助性黄金服务体系,为黄金经营提 供了一个自由保密的环境。 (2)苏黎世黄金交易市场以三大银行为骨干,以民间私营黄金投资交易为基础,并且和 私人银行业务结合运行。苏黎世黄金市场是现货无形市场,是世界上最大的金币市 场和私人投资市场。 (3)瑞士黄金交易系统具有最大的包容性,是私人投资黄金及理财的主要场所,也是东 西方黄金交融的场所。南非、前苏联和社会主义阵营国家的大部分黄金通过苏黎世 黄金市场和西方交易。 (4)瑞士不仅是世界上新增黄金的最大中转站,也是世界上最大的私人黄金的存储与借贷中心。 e、市场规模: (1)货币性黄金由瑞士中央银行管理,其保有规模约1290吨(2007年9月数据)。 (2)苏黎世黄金交易所是兼容金融性黄金和商品性黄金交易的机构,并且是黄金金融投 资,特别是世界私人黄金投资最大的市场。每年瑞士进口的黄金约1200-1400吨, 同时每年约有1000-1200吨黄金出口。其黄金的主要来源为南非和俄罗斯等国。 (3)瑞士的黄金制造业和工业需求量每年在150吨左右波动。 f、苏黎世黄金市场的管理模式: (1)瑞士的黄金体系是一种开放式自由交易的市场运行体系。政府部门由中央银行, 即瑞士国民银行(SNB)行使管理职能,主要负责储备货币黄金的管理与运作,协 助商业银行和钟表首饰业协会,管理黄金交易所和黄金产品制造业。 (2)瑞士国民银行管理储备货币黄金并负责经营管理,根据瑞士政府授权从事官方黄金 的买卖。 (3)苏黎世的黄金交易所主要由瑞士三大商业私人银行,即瑞士银行、瑞士联合银行、 瑞士信贷银行为主导,通过苏黎世黄金总库制定自律规则管理。其交易单位为99.5 %金,交割日期为现货当日,期货合约为到期日后的几个交易日,交割地点为苏黎 世的黄金库或其他指定保管库,交易价格无涨跌停板限制。交易时间当地时间周一 至周五的9:30-12:00和14:00—16:00,报价时间3:30-11:00和13:00-15:00。 (4)与其他黄金交易所不同,苏黎世黄金市场黄金交易一概三家商业银行代理、结算。 他们不但代理客户交易,而且开展自营直接参与黄金交易,并提供优良安全的保险 柜和黄金账户。投资者将所购买的黄金存入此账户后,账户所有人可提取金条或金 币。投资者付款后,银行给顾客开据“黄金购买证明单”,注明黄金的数量、价格、 成色、费用及价款,且免缴捐税。苏黎世黄金市场没有金价定盘制度。 (5)瑞士三大银行也是全球从事黄金业务的综合银行,具有从事贵金属交易系统配套设 施和条件,以瑞士联合银行为例(UBS),1996年合并时曾是世界上最大的银行。 它在贵金属方面有6个方面的业务,能为客户提供一条龙服务,有自己的年处理500吨金的大型冶炼精炼厂,有装甲车和密封非装甲车提供运输。UBS实施会员制交 易管理,会员按相应的章程和规则从事交易。 (6)对于黄金加工制造业,其管理由行业协会和商会自律管理,直接和黄金交易所挂钩。 黄金交易方面按会员制由三大商业银行代理、结算。钟表、首饰、电子元件等按照 商品规律经营管理。 美国黄金市场 美国黄金市场是二十世纪七十年代中期发展起来的,主要动因是1977年后美元贬值,美国人(主要是机构)为了套期保值和投资增值获利。美国黄金市场由纽约商业交易所(NYMEX)的COMEX分部、芝加哥世界商品交易所(IMM)、底特律、旧金山和水牛城共五家交易所构成。 美国黄金市场以黄金期货交易为主,目前纽约黄金市场已成为世界上交易量最大和最活跃的黄金期货市场。根据纽约商业交易所的界定,它的期货交易分为NYMEX 及COMEX两大分部,NYMEX负责能源、铂金及钯金交易,其余的金属(包括黄金)归COMEX负责。COMEX目前交易的品种有黄金期货、迷你期货、期权和基金。COMEX的黄金交易往往可以主导世界金价的走向,但实物黄金的交收占很少的比例。参与COMEX黄金买卖以大型的对冲基金及机构投资者为主,他们的买卖对金市产生极大的交易动力。庞大的交易量吸引了众多投机者加入,整个黄金期货交易市场有很高的市场流动性。 a、监管机构: (1)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及所属联邦储备银行(http://www.federalreserve.gov/)。 (2)美国财政部(http://www.ustreas.gov/)。 (3)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http://www.cftc.gov/)。 b、行业自律组织:美国期货业协会、美国黄金协会、美国珠宝首饰商会。 c、管理法规: (l)美联储关于金银管理的法规。 (2)财政部和美联储关于黄金储备的规定。 (3)《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法》。 (4)期货交易规则、商品交易所条例等法律法规体系。 d、监管特征: (l)美联储协商、财政部联合管理货币储备黄金。 (2)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根据美国国会立法和期货交易所、期货协会3个机构共同 管理黄金市场。 (3)其管理模式形成先立法管理,即利用制定、修改、颁布有关的法律法规对黄金储备 和黄金交易市场进行管理。然后配套行政管理,即依靠有关政府授权部门、职能机 构或地方政府等进行管理。实际实施中则以市场原则为依据,以行业自律管理为主, 实施市场化管理。 e、市场规模: (1)美联储和财政部管理美国货币储备黄金规模为8135吨(2007年9月数据),占美 国外汇总储备的75%。并且美国的货币储备黄金多年来一直处于冻结状态,即没有增加,也没有减少。 (2)美国的黄金交易有现货和期货交易,且是世界上最大的黄金期货交易市场,主要集 中在纽约、芝加哥、底特律、布法罗、旧金山五大交易所中,其中以纽约和芝加哥 最有影响,但美国的实金交易量低于亚洲和欧洲。美国是全球黄金期货交易中心, 这是它有别于其他黄金市场的典型特征。 (3)美国的黄金制造业主要用于首饰、电子工业、牙科和金币,2001年数据分别是:K 金首饰158吨、牙科14吨、工业用金8.3吨、其他231.7吨。这种商品金通过金制 造业生产产品后进入市场,在相关商品部门协会自律管理下,按商品运行规律运转, 其通过交易所进行交易。 f、美国黄金市场的监管模式: (1)美国自1974年放开官方黄金管制后,黄金业得到了充分的发展。无论是黄金矿山生 产、黄金投资。黄金交易所及黄金制造业都是一种开放式自由运行的市场体系。美 联储代表政府部门行使央行管理职能,主要负责储备货币黄金的管理与经营、国际 合作和国际清算与支付。具体决定协商美国财政部共同决策。 (2)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根据美国国会立法和期货协会、期货交易所及黄金协会共 同管理美国的黄金交易所。 (3)美国的矿山黄金生产企业依照工业矿业企业为生产管理运行,其产品通过交易所进 入流通体制。 (4)美国的黄金制造业由协会自律组织负责管理,生产制造各种工业、文化及首饰产品, 并由交易所保证原料的供应。 g、纽约商品交易所 (COMEX) 的黄金期货交易规则: 交易单位: 100 盎司 报价单位:美元和美分/盎司 交易时间:喊价交易为 08:20至当日13:30 盘后电子交易为周一至周四:14:00至次日08:00 周五:14:00至当日17:15 周日:18:00至次日08:00 交易月份:即月、下两个日历月,23个月内的所有2、4、8、10月,60个月内的所有6月和12月。 最小价格波动:0.10美元/盎司,即10美元/手 最后交易日: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之前的第三个交易日 交割期限:交割月的第一个工作日至最后一个工作日 期货与现货转换 (EFP):买方或卖方可以用等量的期货合约与现货头寸进行转换。EFP 可以用于建仓或平仓 级别及品质要求:纯度不得低于99.5% 头寸限制:所有月份合约不超过6000手,即月合约不超过3000手 保证金要求:会员及套保客户为2500美元/手,非会员为3375美元/手 香港黄金市场 香港黄金市场已有九十多年的历史,其形成是以香港金银贸易市场的成立为标志。1974年,香港政府撤消了对黄金进出口的管制,从而推动了香港黄金市场的快速发展。由于香港黄金市场在时差上刚好填补了纽约、芝加哥市场收市和伦敦开市前的空档,可以连贯亚、欧、美,形成完整的世界黄金市场。其优越的地理条件引起了欧洲金商的注意,伦敦五大金商、瑞士三大银行等纷纷来港设立分公司。他们将在伦敦交收的黄金买卖活动带到香港,逐渐形成了一个无形的当地“伦敦金市场”,促使香港成为世界主要的黄金市场之一。 目前,香港黄金市场由三个市场组成: (1)香港金银贸易场,以华人金商为主,有固定买卖场所。主要交易的黄金规格为5个司马两一条的99标准金条,交易方式是公开喊价,现贷交易; (2)香港伦敦金市场,以外资金商为主体,没有固定交易场所; (3)香港黄金期货市场,是一个正规的市场,其性质与美国纽约和芝加哥的黄金期货一样。交投方式正规,制度也比较健全,可弥补金银贸易场的不足。 a、管理机构:香港金管局、香港证监会。 b、监管规定: (l)香港金管司关于金银管理条例及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经纪公司法规关于黄金的条 款。 (2)证监会关于期货交易所管理的法规。 c、相关组织: (l)香港金银贸易场 (2)香港黄金期货交易所 (3)香港伦敦黄金交易所 (4)香港黄金交易员协会 (5)期货协会 d、监管特征: (l)香港金管局负责管理货币储备黄金。 (2)证监会负责管理黄金期货交易所。 (3)金管司协助管理香港金银贸易场和香港伦敦黄金交易所。 (4)工商局和首饰商会管理金首饰制造业。 (5)香港是世界五大黄金交易市场之一,是其中同时拥有实金交易、无形市场和期货市 场的唯一地区。 (6)香港黄金市场是一个充分市场化、各种属性黄金交易共存的体制,并且主要体现黄 金投资和商品黄金交易特征。 e、市场规模: (l)实金交易由香港金银贸易商经营。无形黄金交易、纸黄金投资由香港伦敦黄金交易 所经营。黄金衍生品由香港黄金期货交易所来经营。上述交易规模是亚太地区最大 的,且交易中大部分为投资型金融黄金。 (2)商品性黄金香港主要是需求消费市场。1992年规模达99.1吨,到2001年降低为46.1 吨。 f、香港黄金市场各种交易模式简介: (l)期货。1980年香港期货交易所开始经营黄金期货业务,买卖以分开喊价方式进行, 多方合约以100金盎司为单位,保证金为每份合约1500美元。以每金盎司美元定价,每份合约的价格变动为10美元或其倍数。若每金盎司价格变动超过上一个交易日收市结算价40美元,则买卖将暂停30分钟以补交额外保证金。交易不设任何变动限制。完成每份合约时.卖方交付100金盎司标准金。期货交易所按管理规程实施管理,并参照纽约市场规则运行。 (2)伦敦金。1974年,黄金恢复在香港市场自由买卖后,伦敦黄金交易所与苏黎世黄金交易所几大金商在香港设立了分支机构,建立了香港伦敦金市场。它是一个现货市场,黄金在伦敦交收,并在成交后两个交易日在纽约以美元结算。 香港伦敦黄金市场客户可利用特别的信贷安排而迟延结算,方法涉及借贷黄金或美 元、基本保证金和价格变动保证金等。这个市场进一步发展形成了香港独具特色的 香港伦敦金迟延结算市场。全球的黄金交易商、制造商及生产商均参加这个市场交 易。 (3)香港金银贸易场已经拥有几十年历史,有固定买卖场地。黄金以港元/两定价,交收 标准金成色99%,主要交易黄金规格为5个司马两为一条的99标准金条。目前采用 公开叫价、手势成交的方式。贸易场采用会员制管理,有172名会员、31名交易场 认可的金条熔铸商。香港金银贸易场是一个完全不受政府干预或监管,七十多年来一直运行良好,成为亚洲地区深受交易商、金饰商、长线投资人士及投机人士认可的交易场所。 (4)香港实金市场:主要产品为金条、金币、金元宝、金像、金佛。一般香港金条的溢 价为1%,是销售金条的基本规则,溢价可确定。金价可随市波动开展实景交易、 在香港的银行、金店担资银行处买卖,并相应形成了实金、黄金存折、黄金券三个 投资产品。 (5)金饰市场:香港是世界第三大金饰出口商,仅次于意大利和瑞士。香港首饰店超过 1800家,制造商1000家,由各种首饰协会自律管理。 日本黄金市场 日本的期货市场最早起源于1730年日本大阪进行大米远期交易的“米相场”,1893年日本政府通过了《期货交易所法案》,确立了近代期货交易制度。经过近代50多年的发展,日本期货市场已形成了独具特色的监管体系和管理模式。 日本黄金交易所成立于1981年4月。1982年开设期货。是日本政府正式批准的唯一黄金期货市场,为日本的黄金业者提供了一个透明和高效的交易平台。1984与东京橡胶交易所等合并为东京工业品交易所。1991年4月,东京工业品交易所将黄金市场原有的定盘交易方式改为与世界主要市场一样的动盘交易,同时引进电子屏幕交易系统,完全实现了电子操作、远程控制。交易所又在配备全新系统的基础上,采用全电子化连续交易技术。2004年,黄金期权获准上市,日本的黄金期货市场更加活跃。据统计,2004年国外投资者在东京工业品交易所所占份额为12.50%,在黄金这个品种上国外投资者所占比重为13.67%。在24小时的黄金交易市场中,东京市场成为伦敦、纽约交易时间外的亚洲时段的重要交易市场。日本市场与欧美市场的不同之处在于,欧美的黄金市场以盎司/美元计价,而日本市场以日圆/克计。 a、管理机构:经济产业省、农林水产省。 b、监管规定:《证券交易法》、《金融期货交易法》和《商品期货交易所法》。 c、相关组织:日本证券业协会、日本商品期货交易协会(日商协)、商品交易受托债务补偿基金协会等。 d、监管特征: (l)不断调整和修改法律。 (2)市场监管主体多元化。日本在加强对股票、债券及其衍生品以及金融期货的集中监管的同时,对商品期货交易监管实行单独立法,并设置独立的监管机构,从而形成了日本式的多头监管架构。例如,一家证券公司要经营证券交易、农产品期货交易和工业品期货交易,必须同时取得金融厅、农林水产省和经济产业省的许可。 (3)审批权和调查权相对分离。 (4)充分运用现有行政架构的管理资源,加强对市场的一线监管。 (5)重视保护投资者利益,以立法形式设定多重保护屏障。 e、东京工业品交易所 (TOCOM) 黄金期货交易规则: 上市日期:1982年3月23日 标准:含金量至少为99.99%的纯金 合约单位、交付单位:1 公斤 交易方法:电子化的连续交易 报价单位:日圆/克 最小价格波动幅度:1 日圆/克 每日波动幅度限制: 基准价格 (P) 价格波动限制 P < 1100 日圆 30 日圆/克 1100 日圆 ≤ P < 1600 日圆 40 日圆/克 1600 日圆 ≤ P < 2100 日圆 50 日圆/克 2100 日圆 ≤ P 60 日圆/克 *注:汇率波动可能会影响价格波动限制; 如果三个月或四个月的合约的最后价格均触及同一方向的波幅限制,则除即月合约之外的所有合约波幅限制从下一个交易日开始放大50%,并且只要第一个条件继续成立,放大50%的规定就继续有效。 客户头寸限制(包括所有多头/空头头寸):5000 手 最低初始保证金: 基准价格 (P) 保证金 P < 1100 日圆 45,000 日圆/手 1100 日圆 ≤ P < 1600 日圆 60,000 日圆/手 1600 日圆 ≤ P < 2100 日圆 75,000 日圆/手 2100 日圆 ≤ P 90,000 日圆/手 *注:保证金比率由日本商品结算所 (JCCH) 确定; 经纪商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客户应交纳的保证金比率,但不得低于上述初始保证金率。 交易时间:东京时间 09:00-11:00, 12:30-15:30 合约月份:一年中的所有偶数月份 最后交易日:交割日之前的第三个交易日 交割日期:每个偶数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12月以24日为最后一日)。 交割地点:指定仓库 交割方式:实物交割(无现金结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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